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
專題討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的“三個辦法”
6月12日下午,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,專題討論《滁州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(jiān)督責任考核辦法(試行)》《滁州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實施辦法(試行)》《滁州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實施辦法(試行)》。市委書記李明主持會議。
會議認為,這次會議研究制定的“三個辦法”,是繼我市去年出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意見之后,再次就落實“兩個責任”出臺的規(guī)范性文件,是落實從嚴治黨要求、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,也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意見的重要配套文件,旨在進一步壓緊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。
會議指出,“三個辦法”的出臺,是對主體責任的具體化,為落實主體責任創(chuàng)造了載體、搭建了平臺,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提供了抓手、明確了任務、指出了要求。于此同時,“三個辦法”更加注重問責設計,制定了“一票否決”、提醒談話、限期整改等硬措施,并與“一案雙查”、責任倒查等制度銜接起來,做到了有錯必糾、有責必問。
會議強調(diào),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(jiān)督責任是黨章賦予的政治責任,其中,主體責任是前提,更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“牛鼻子”。主體責任這個“牛鼻子”能不能抓住,關鍵在書記。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不到位,是對各級黨委(黨組)政治覺悟、黨性觀念、紀律意識、執(zhí)政能力的檢驗。各級黨委(黨組)要以貫徹“三個辦法”為抓手,切實增強擔起“兩個責任”的思想和行動自覺,逐條逐項抓好落實。各級黨委(黨組)尤其是書記,要以落實“兩個責任”為關鍵,認真踐行“三嚴三實”,切實做到主責是首責,守土須盡責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,切實強化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問責,持續(xù)推進反腐倡廉建設,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(tài)勢,做到一心一意謀發(fā)展、聚精會神抓黨建,為推動“三個發(fā)展”、沖刺第一方陣營造更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(tài)和發(fā)展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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